一、关于台北设计奖
台北市政府规划办理「台北设计奖」,以「Design for Adaptive City:为不断提升的城市而设计」之精神,不断的向全世界热爱创意、设计的人士形塑「设计台北、梦想台北」的城市品牌意象,并公开徵选杰出国际设计作品,打造台北市成为创意设计汇流平台,藉以发掘具商机潜力的创意设计、鼓励社会设计意涵,主张设计使人类生活更美好更便利。
台北市政府致力于将台北市打造成为一座具有设计远见的城市,更鼓励设计师们把设计当成解决问题的工具,透过设计思维,解决大众及社会必须面对的问题,推动永续发展城市,进一步展现台北设计奖「为不断提升的城市而设计」之精神。(注:2008~2011年为台北工业设计奖,2012年起更名为台北设计奖)
二、 办理单位
(一) 指导单位:台北市政府
(二) 主办单位:台北市政府产业发展局
(三) 执行单位:财团法人中国生产力中心
(四) 国际认证/认可单位:
1. InternationalCouncilofDesign(ico-D)
2. 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InteriorArchitects/Designers(IFI)
3. WorldDesignOrganization(WDO)TM
三、 参赛资格
1. 全世界对设计有兴趣者皆可参赛。不限个人或团体。团体参赛以5人为限,以其中1人为代表人完成报名。
2. 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且为2018年6月30日以后创作完成之作品。
四、参赛类别
分为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公共空间设计三类。
(一) 工业设计类
工业设计类指可供量产之工业产品设计,包含一般与数位应用、交通工具设计、设备仪器设计、生活及家居用品设计、资通讯及家电产品设计及其他等。
(二) 视觉传达设计类
视觉传达设计类包含数位平面创作、识别设计、海报设计、包装设计及印刷设计等。
(三) 公共空间设计类
提供公众使用的开放空间、政府建筑及部分可公开共享的私人建筑等。
五、参赛时程
活動項目 | 日期 | 說明 |
報名開始 | 4月1日(星期三) | 線上報名 http://www.taipeidaward.taipei/(官方網站) |
報名截止 | 7月15日(星期三) | 臺北時間23:59(GMT+08:00)截止 |
線上初審 | 7月20日(星期一)至 8月21日(星期五) | |
入圍名單公布 | 8月30日(星期六) | 將於官網公布 |
決選作品繳件截止 | 9月30日(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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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選評選 | 10月22日(星期四) | |
頒獎典禮 | 10月23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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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保留上述时间地点变更之权利,请以官方站点公布为主。
六、报名费用
免报名费
七、参赛程序
(一)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
1. 参赛者请至本竞赛官网(http://www.taipeidaward.taipei/)取得个人帐号。依规定填写报名资料完成后,系统将自动寄发「帐号确认通知」至报名者之电子邮件信箱。参赛者可于报名截止日前,自行登入上传作品档桉与资料,并同意「智 慧财产权声明」,即完成报名作业,系统将自动寄发「报名成功通知」信件。
2. 请自行确认报名填入之电子邮件信箱正确性,执行单位将以该信箱作主要联络。
程序 | 各類繳件規格 | |||
工業設計類 | 視覺傳達設計類 | 公共空間設計類 | ||
網路報名階段 -- 線上繳件 | 作品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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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檔上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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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请留意作品图档能充分展现设计概念及质量供评审了解作品内容。
(二) 入围缴件:经通知入围,需缴交实体作品进行评选审查作业,各组缴件详细规格如下:
程序 | 各類繳件規格 | |||
工業設計類 | 視覺傳達設計類 | 公共空間設計類 | ||
入圍通知 -- 決選繳件 | 作品實體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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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檔案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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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关于模型相关规定请参照十、注意事项(三)关于参赛者之9-14条规定
八、评选作业
(一) 评审团组成原则:
1、由主办单位遴选台湾地区内外专业人士组成,单一类别评审组成至少来自两个以上不同洲际与国籍。
2、若评审生病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进行评选,主办单位保留更换评审团权利。
(二) 评审方式:
1、资格审查:针对参赛作品进行包含资格、资料与格式符合规格与否等审查。
2、初复选:以数位档桉透过线上系统进行初複选评审,遴选出各类别作品进入决选。
3、决选:各类作品以实品、模型、动画影片或符合规范之印刷输出物进行评选。
(三) 评审标准:
評分項目 | 說明 |
應用性 | |
創意性 | |
技術性 | |
藝術性 |
1. 主办单位确保评选过程皆在公平公正的流程中进行,且不得影响评审团的评选过程。
2. 当评审团的评选为最终决定后,将不依任何第三者介入评审与参赛者而改变。
九、 奖项
(一) 奖项奖金:
竞赛总奖金新台币380万元,各类组奖项如下:
说明
1. 台北市长奖、各类组之金银铜奖、特别奖、专业应用精进奖、社会设计奖、循环设 计奖及评审团推荐奖,皆颁发奖座及奖状;最佳人气奖、厂商赞助奖及优选则颁发 奖状乙式。
2. 最佳人气奖:针对特定作品票选,每人每类别最多可投1票,各类别得票数最高的 作品将获得「最佳人气奖」。
3. 各奖项得经决选评审会议视参赛作品水准议定「从缺」或「调整」,亦得由决选评 审会议决议更动奖励与奖项名称。
4. 主办单位及赞助单位保有调整厂商赞助奖奖项数量之权利。
5. 所有得奖者将公布于专属网站上,以提供厂商进行设计合作桉之相关洽询。
(二) 特殊奖项说明
1. 台北市长奖: 本竞赛最大奖,以台北市为设计服务目标,就城市发展、市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等层 面,提出对用户最具影响力,让城市永续性进步的设计创意提桉。 注:本奖项就上述定义从所有参与决选的作品中进行评选。
2. 专业应用精进奖: 作品已实际量产,在设计上能突破旧有框架,利用创新材料、简化工序、强化应用 性的精进来创造商品化的价值,进而改善生活。
3. 社会设计奖: 以创造公众利益为前提,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利用设计思考来发掘社会亟待改善 的议题,以设计方法为核心,解决人民、社会或城市必须面对的问题,并发挥设计 的影响力。
4. 循环设计奖: 透过设计将新科技与新创意导入产品製造、使用与弃置等各阶段,再赋与产品新的 生命,提高各种资源的使用效率。
十、 注意事项
(一) 本竞赛活动有关参赛报名、获奖之展览及专刊刊登皆不另收取费用。
(二) 所有参赛者,无论身分(学生,专业设计师或社会人士),皆需遵守本竞赛所有条文规定,并平等享有获得奖项/奖金的权利。
(三) 关于参赛者
1.参赛作品之智慧财产权属参赛者所有。
2.所有的作品皆为参赛者自行创作所完成,参赛者需于报名时充分了解及同意「智慧财产权声明书」,声明设计作品未侵犯他人之智慧财产权。
3.在正式参赛前,若作品有在公开场合展出的可能,参赛者须自行确认并保护其作品之智慧财产权。
4.参赛者在报名与提交作品时,已充分详阅及了解竞赛简章,并同意遵守简章内容及所有细则之规定。
5.参赛者充分了解其所提供的任何个人资讯,将按照主办单位的隐私政策进行使用。
6.为方便国际评审进行甄选作业,每件参赛作品需填写英文的作品说明。
7.参赛者同意遵守由主办单位决定的比赛规则,并接受评审团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同时没有其它关係人介入评选过程。
8.参赛者充分了解及配合其报名资料,创作之详细图文内容与任何宣传素材,可以由主办单位在竞赛相关活动或专桉中(如各种宣传、巡迴展览、出版或委託出版等)使用及作为报导与展示之用。
9.参赛者应自行负担入围后寄送作品之运费和缴纳通关时所产生之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进出口关税、保险费等)。另参赛者亦须自行负责相关申报手续文件,主办单 位不负责代付相关费用。为避免进入台湾海关时间较长,影响作品到达时间,建议 参赛者于寄件时勿将作品价值填写超过 50 美元。
10.参赛入围作品寄送需自行承担毁损风险,请于寄送时谨慎包装,务必选用可重复拆装之运输包装材料及保护作品之支撑结构,并请自行安排保险事宜。若模型于寄件运送过程及评选和展示期间受损,主办与执行单位恕不负担相关责任。
11.获得台北市长奖、各类别金、银、铜奖、专业应用精进奖、社会设计奖、循环设计奖项之作品,于获奖后所缴交之模型(或实品),所有权移转台北市政府。
12.除台北市长奖、专业应用精进奖、社会设计奖、循环设计奖及各类别金、银、铜奖获奖作品将不返还参赛模型及作品外,其馀参与决选之作品将于竞赛年度相关活动完成(约 12 月)后将安排模型及作品返还作业,提供寄回与现场领取两种方式,确切时间与地点将另行公告。
13.主办与执行单位仅负责一次返还寄送费用,如因参赛者国家海关因素、寄达未收、收件地址电话错误等,非主办与执行单位造成之退件因素,再次寄送相关费用将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14.参赛者充分了解及同意配合主办与执行单位对于作品返还及所有权移转之相关规定。
15.参赛者需为相关的审查和展览,提供一切合理的资讯和实际生产的样品(如果需要)。
16.参赛者资料将提供北市府做为推广及辅导设计产业使用。
17.最佳人气奖票选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将另行公布于官网上。
(四) 关于得奖者
1.得奖名单以评审委员最后决定为最终决定,执行单位将于颁奖典礼公布得奖名单。
2.各奖项得经决选评审会议视参赛作品水准议定「从缺」或「调整」,亦得由决选评审会议决议更动奖励与奖项名称。
3.得奖者之奖金或奖品,皆须依台湾地区税法规定代扣所得税。奖金汇款作业将由台北市政府于得奖名单公告后2-4个月内办理。
4.主办单位将处理相关外汇作业,得奖者须提供正确之帐户资讯,以利所有的奖金款项能顺利汇出。
5.竞赛奖金不包含取得设计师的作品智慧财产权。
6.所有得奖者将公布于专属网站上,以提供厂商进行设计合作桉之相关洽询。
7.主办单位将不会对得奖作品进行再製的行为。
8.主办单位将不负责得奖作品的商业开发规划,故不提供任何开发费用。
9.获台北市长奖、各类别获金、银、铜奖、专业应用精进奖、社会设计奖、循环设计奖之得奖者若为非主办国之参赛者或团体,由主办单位邀请并提供参赛者或团体代 表 1 人出席颁奖典礼之机票、食宿及接待费;各类别依金、银、铜奖顺序邀约,总 计至多 6 名。
10.竞赛专刊、获奖奖状与奖座,其显示之作品名称、单位名称与设计师姓名,皆以参 赛者于报名系统提供之资讯为主,请于报名时自行确认。如于报名截止后申请更换, 若产生奖状与奖座重製费用,将由参赛者自行负担。一旦公布得奖后,恕不得更换 任何资讯,包括网站公告及专刊编製内容。
11.主办单位保留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的权利,且不涉及商业用途下,于得奖名单公告 三年内,可应用作各种宣传、巡迴展览、出版或委託出版,及平面与电子媒体宣传 计画,将不另支付费用。
(五) 凡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将另通知提供档桉及相关资料作为展出、编录专辑使用,另配合国际竞赛认证规格,依其规定提供必要档桉资料及实品。
(六) 主办单位仅针对得奖作品进行宣传活动,任何未入围作品,将不会被使用或是公开。
(七) 资格取消
1.通知入围之作品,如未能于缴件截止日前完成实体作品或模型之寄送或交付和电子档桉缴件者,视同放弃进入决选资格。
2.入围或得奖作品经人检举或告发为2018年6月30日之前创作完成之作品,且有具体事证者,执行单位得取消其入围及得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奖品、奖座 及奖状。
3.入围或得奖作品经人检举或告发为非自行创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体事证者,执行单位得取消其入围及得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奖品、奖座及奖状。
4.入围或得奖作品经人检举涉及抄袭或违反着作权等相关法令,经法院判决确定者,或经决选评审审议有明显事实者,执行单位得取消其入围及获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 之奖金、奖品、奖座及奖状。
5.如前述两款情事发生致主办或执行单位遭第三人主张权利者,入围或得奖者应立即出面解决,其产生之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悉由入围或得奖者负责; 如因此造成主办或执行单位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损害,入围或得奖者亦应无条件负担赔偿责任及费用。
6.评审个人及所属公司之设计作品不得参与竞赛。参赛者之个人及所属公司如参与评 审过程,将自动取消参赛资格。
(八) 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执行单位得随时修正,并公布于官网。
十一、 联络方式
财团法人中国生产力中心「2020 台北设计奖工作小组」
联络人:陈先生/吴先生
电话:+886-2-2698-2989 分机 03133/02642
电子信箱:tida@cpc.tw / 03133@cpc.org.tw / 02642@cpc.org.tw
传真:+886-2-2698-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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